云南省信访工作先进个人公示
时间:2017-07-26 10:43 浏览量:11139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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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委省政府信访局《关于评选全省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云信明电[2017]7号)精神,全省信访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为:
    政治立场坚定,对党忠诚,“四个意识”强,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群众观念和宗旨意识强,勤奋敬业、无私奉献,清正廉洁、遵纪守法。一般应累计 从信访工作5年以上,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办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办理网上投诉、开展督查督办、化解信访问题以及应急处突等方面业绩突出。
    2、善于协调解决疑难复杂信访问题,倾力推动信访积案化解,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事迹突出。
    3、在信访信息综合及形势分析研判、社会风险预警防控、服务党委政府科学决策等方面,参谋助手作用发挥充分,工作质量高,表现优异。
    4、勇于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在服务中心、保障大局方面实绩显著。
    5、在其他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经研究决定,拟推荐李毅东同志为云南省信访工作先进个人候选人,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自2017年7月24日至7月28日,如对被公示人有意见或举报,请与集团人力资源部、纪检监察部反映。
 
 
    通讯地址:昆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信息产业基地林溪路188号
    监督电话:人力资源部   63190854
    纪检监察部   63170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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