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结“短命建筑”从问责机制开始
时间:2011-08-09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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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网络上出现了多则曝光呼和浩特市明泽未来城建好不到3年就要拆迁的帖子,引发众多网民跟帖、议论,纷纷又曝光了海口“千年塔”等“短命建筑”。
“短命建筑”的出现无疑是一种莫大的决策讽刺。因为我国的《民用建筑设计通则》,重要建筑和高层建筑主体结构的耐久年限为100年,一般性建筑为50至100年,但中国的建筑却呈现出“短命”态势,平均寿命仅为25至30年。而更可怕的在于根据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范柏乃所言,据有关统计显示,“短命建筑”中大部分为公共投资项目,专家认为,造成“短命”并非工程质量,而是由于城市建设规划缺乏严肃性,以及一些地方政府的利益驱动使然。
网络时代的一个好处就是无秘密可言,尤其在公共领域,即便再有权力的压制,也逃不脱网友的联动机制,逃不脱网搜的火眼金睛--看到有人爆出本地的“短命楼房”,更多网友也参与爆料其中,海口“千年塔”,从开始建造到被拆除,时间不超过十年;青岛唯一五星级酒店海天大酒店也沦为“短命鬼”。为何要把新建成的建筑拆除?比如,呼和浩特回民区政府表示,在当初建该小区时,政策不明朗,规划未成型。现在有了较完整规划,未来几年,回民区将大力发展第三产业,打造“金海商圈”。“商圈建成后能解决上万人的就业。我们从全局和长远的角度考虑,只能选择拆迁这3栋楼。”这似乎是一种牺牲小家成就大家的奉献精神。
建有建的理由,拆有拆的借口。但有意思的地方就在于,这些东西从政府官员的口中说出来,似乎永远那么合情合理,不是出于本地更好的发展需要就是为了善待民意,服务公众诉求。就像吹牛不用上税,建与拆的意义从来都是奶油蛋糕,最后结果却是难以下咽的糟糠。问题就在于政府开建之前吹嘘的天花乱坠的好处,最后不仅不能兑现,反而要么损害公众权益,要么造成严重浪费。但这时不论建设者还是当初的拍板者,统统玩起了“躲猫猫”,没有任何单位出来对此负责。
而如果又出现一个契机,比如由开发商看中了这块地又或者当地有了新规划,相关部门又会开始自吹自擂。没有一个明确的方向,永远想当然认为。这就是地方政府在做决策时的突出表现,也即只见政绩冲动,而无为冲动的惩罚的表现。所以,为防止短命建筑成为常态,就必然需要严厉的问责机制。谁拍板决定谁负责,谁随意拆迁谁买单,没有这种常态的问题机制,短命建筑就不会消停。除此之外,在制度建设方面,还必须明确一个原则,即每一个上马的工程必须要向公众证明其可行性,相关部门必须拿出十足的证据证明或证伪,如呼和浩特的金海商圈,决策者凭什么认为其对未来发展有好处,你得拿出一个说服公众的理由。
问责机制不是目的,真正的目的在于让决策者能够重视自己的职责,不作出脑袋决定屁股的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