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部:土管法修改重点保护农民权益
时间:2011-08-07 0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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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土地管理法》的修改是要处理好重要战略机遇期的背景下,不使耕地过多过快地流失,同时还要同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之间形成互动平衡的关系。当前土地管理法的修改重点是保障农民的土地权利。”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国家土地副总督察甘藏春表示。
甘藏春是土地管理法修改领导小组副组长。
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以及北大法学院人大与议会研究中心等昨天主办“城乡规划、土地征收与农民权利保障学术研讨会暨第二届世界宪政论坛”。甘藏春在开幕致辞时表示,土地征收问题是当前土地立法过程中面临的最富有挑战性、最为复杂的问题。
甘藏春说,中国当前土地问题的复杂性在于现代化进程的大背景下,要实行耕地保护和农民合法权益保护,“这三者之间如何形成一个互动平衡的关系,是当前土地管理法的修改要处理和解决的最突出的问题”。
他解释说,整体上看,在快速工业化和城市化过程中,怎样不使耕地过多过快地流失,还要保障农民合法权益,且土地管理法修改重点转向保障农民土地权利上,“这是一个大的背景”。
难点
甘藏春列举《土地管理法》修改要面临的难题。
公共利益的界定
甘藏春说,从立法技术上讲,《物权法》制定过程中就曾试图在法律上予以列举公共利益的范围,但没有做到。
对被征地农民的补偿
甘藏春解释,要提高被征地农民补偿,但补偿依据是什么,“是按原用途补偿还是按未来用途补偿?”
征地时的争议纠纷处理
甘藏春说,“征地的争议纠纷怎么处理,法律救济到底采取什么方式”。他说,目前征地过程中的法律救济的手段并不是很多,“要不要强制救济?”
集体土地征地补偿问题
甘藏春说,理论上讲中国的集体土地所有权“三级所有,队为基础”,即以村民小组为基础,村民委员会不是集体土地的唯一所有权人。且在集体土地所有权与承包权之间,“是完全补偿给所有权人还是补偿给承包经营权人?这也是一个大的问题。”
被征地农民的安置
甘藏春称,在计划经济时期和改革开放初期,对被征地农民实行以安置为主,货币补偿为辅,“或转户口进程,或安置就业”。他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不可能再采取这种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