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多重措施强化村镇规划龙头地位
时间:2012-12-13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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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江西省村镇规划建设部门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新型城镇化、城乡一体化的战略部署,以规划为龙头,以加快示范镇建设、新农村建设为抓手,攻坚克难,组织开展了大规模的村镇规划编制和进行了严格的实施管理,村镇规划管理工作得到了加强。
一是规划编制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过去,江西省村镇规划编制率较低,质量也不够高。自2005年开始,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提出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完成乡镇及村庄规划编制任务的目标,各地纷纷响应、着力推进,村镇规划编制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此后,全省各地认真巩固规划编制成果,继续组织对部分乡镇总体规划进行修编,许多乡镇还编制了重要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村庄建设、新农村建设示范点的规划也不断完善,规划的重要性已逐步成为广大干部群众的共识。到2011年底,全省共有1257个乡镇编制了总体规划,占乡镇总数的95.5%;有14357个中心村和88721个基层村编制了村庄建设规划,规划编制率分别达85.3%、54.6%,从中下水平跃居到全国的前列。此外,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的编制也取得了重大进展,目前全省21个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保护规划均已编制完成,并经批准实施。已公布的前三批67个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已有54个按要求完成了保护规划编制。
二是规划标准与质量逐步完善提高。为更好地指导各地编制村镇规划,江西省住建厅按照《镇规划标准》等国家规范要求,结合该省实际,组织专家制定了《江西省示范镇规划编制和审批办法》、《江西省村庄建设规划技术导则》、《江西省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与实施办法》等技术规范,对不同层次的规划编制提出了不同的要求。各地根据国家和省制定的村镇规划标准认真组织编制村镇规划,规划质量得到了提高。近年来,江西全省28个省级示范镇均按要求编制或修编了镇总体规划和重要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在规划编制方面对全省小城镇起到了示范作用。村庄规划的编制也从不规范到逐步规范。该厅还先后举办了多期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干部培训班,聘请专家对《镇规划标准》、示范镇规划、村庄整治规划等进行讲解,提高了基层村镇规划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各地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广泛吸收包括政府部门、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公众等各方意见,采取咨询、交流、公示等方式,提高村镇规划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推进了规划的科学民主决策水平。由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的《江西省宜春市高安市八景镇上保蔡家村新农村建设村庄整治规划与行动计划》,荣获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的全国优秀城乡规划设计一等奖。
三是规划实施逐步依法进行。各地依据《城乡规划法》、《江西省城乡规划条例》、《江西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按照法定程序审批村镇规划、严格执行村镇规划。2011年底,江西全省已在乡镇一级建立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机构1265个,占乡镇总数的96.1%,配备工作人员5149人,其中专职人员2567人。通过实施“一书三证”制度(即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规划建设许可证),进一步规范了村镇规划建设行为,使村镇规划建设逐步进入依法有序发展的轨道。各地还积极探索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的新方法,纷纷出台管理文件,规范农民建房。如南昌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村民建房规划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吉安市政府印发了《吉安市吉泰走廊城镇农民建房管理暂行办法》等,对村镇规划的实施提出指导意见,完善农民建房审批手续,从源头上治理违法建设行为的发生,从而确保村镇中的各项建设严格按照规划进行。
四是规划的地位和作用逐步显现。过去农民建房大多由“风水先生”说了算,现在在村镇规划的指导下越来越多的农民更加相信科学、更加注重规划设计。移民建镇、库区深山区移民建房、新农村建设与农村危房改造示范点等绝大多数遵循“先规划后建设”原则,村镇布局合理、新房整齐划一、基础设施逐步完善,农民居住环境得到了较大改善。改革开放30多年来的实践让广大干部群众深深体会到:没有科学的规划,就不可能建设好社会主义新型村镇。规划地位的提升使规划的指导性、超前性、权威性、强制性作用得到了发挥,村镇规划不再被人们认为是“纸上画画、墙上挂挂”的摆设,规划的龙头地位和作用已被越来越多的人们所认同。
摘自《中国建设报》 2012-12-10 王纪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