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保证工程质量,河北省建设厅日前印发了《河北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办法》。《办法》于2009年2月1日起施行,将对该省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以及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竣工验收和备案工作进行规范。《办法》规定,省、设区市和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的监督管理工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委托所属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实施监督。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工作由建设单位组织实施。《办法》指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河北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是建设单位办理...
时间 :2009-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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